禁烟区违例抽烟,44名烟客接获罚单,总罚款额达1万1000令吉。
与此同时,8家餐馆也因为没有展示禁烟区告示或提供吸烟设备而接获罚单,共罚4000令吉。
卫生部与吉隆坡市政厅是周一晚联合展开取缔禁烟区行动,主要是针对列为禁烟区的就餐区。
在这项行动中,当局检举了隆市中心的262个用餐区,包括武吉免登路、孟沙及阿罗街,共发出44张在禁烟区违例抽烟的罚单。
根据《2004年烟草产品管制条例》第11条文,若有任何人在禁烟区抽烟,将被罚款不超过1万令吉,或监禁不超过2年。
禁烟区包括所有冷气或无冷气餐馆或用餐地点。
而根据第12条文,业者若没有张贴明显禁烟告示牌,将被罚款不超过3000令吉,或监禁不超过6个月;若无法确保顾客不抽烟,及提供抽烟设备,将被罚款不超过5000令吉,或监禁不超过1年。
卫生部疾病控制主任诺哈雅蒂及隆市政厅卫生与环境部公共卫生高级副主任诺哈丽占在文告中指出,卫生部严正看待国人的吸烟问题,新的禁烟法案也已在草拟中并将在不久后提呈国会,包括如卫生部长早前所宣布的,禁止2005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新生代拥有和购买任何吸烟产品。
文告说,当局将继续执行禁烟令,特别是在餐饮场所,公众受促遵守这些规则。任何与在公共场所吸烟有关的投诉也可以通过whatsapp应用程序发送给010-860 8949。欲戒烟的吸烟者则可访问网站:www.jomqui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