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斯市12日讯)经苏丹陛下同意,从2月15日至28日,暂停跨境活动时间延长14天,继根据首相署在1月30日发出文告有关延长暂停跨境活动的时间。
临时暂停跨境活动适用于通过陆路和海港入境的外国人,包括经汶莱过境,汶莱政府批准的入境和过境旅行除外。
只有获得汶莱政府发出的许可证过境车辆方可考虑进入和过境汶莱,前提是旅行者已获得当局的旅行批准。
他们将受现行入境条件和程序的约束,用于政府公务旅行、需上学的学生、紧急服务(如救护车、警察和军队)以及已接种疫苗的外国注册运输经营者,并获得了汶莱政府跨国许可证用于进口必需品。
临时暂停跨境活动还适用于通勤者经陆、海港口出入境旅行以工作为目的。
新冠肺炎指导委员会审查出入境旅行的考虑条件。
欲知更多详情,可在工作时间内通过旅行热线120,与运营商联系,或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至Travel [email protect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