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诉庭驳回了前首相拿督斯里纳吉在其SRC国际私人有限公司上诉案中提出新证据的申请,上诉庭周三(8日)将宣判是否维持高庭的判决。
以上诉庭法官拿督阿都卡林为首的三司于周二下午在听取了控辩双方的陈词后,一致驳回纳吉的申请。另外两名法官是哈斯扎那和瓦兹尔。
三司认为,纳吉未能满足1964年法庭司法法令第61条款的要求,即案件的公正需要新证据。
阿都卡林说,新证据的申请是否获准需要具备四个要素,即在审讯中无法提呈的证据、相关性和可信度,以及如果在审讯期间这些证据与其他证据一起提呈时,该证据会产生合理的疑点。
“在考虑并进一步听取了冗长的陈词后,上诉人未能成功证明四个要素。基于此,我们认为上诉不需要额外的证据,且没有出现任何特殊情况或特殊条件,促使法院在上诉中采纳额外的证据。
“因此,申请被驳回,(纳吉SRC罪成的上诉案)会如期于明日裁决。”
由于明日会继续聆讯,法官也叮嘱纳吉和沙菲宜明早9时准时出庭,或申请进行线上聆讯。
纳吉代表律师沙菲宜接着告诉法庭,他、纳吉和其他辩护团队无法进入法庭,因为他们的“MySejahtera”状态已变为黄色或亮橙色,这显示曾与新冠肺炎确诊者有密切或偶然接触,因此不宜出庭。
阿都卡林表示,出于这个原因,辩护团队和纳吉可以通过Zoom线上出庭,即是可根据新法律——2020年司法法令第15A条文来进行线上审讯。
“明天只是为了做出决定,”法官补充道。
法官还提醒双方,还有更高一层的阶段,那就是上至联邦法院的最后一层。
“无论我们做出什么决定,任何一方都会向联邦法院提出上诉。您仍然可以在联邦法院申请提呈新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