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斯市5日讯)从事性交易活动,1名外籍妇女被判罚款1000元,皮条客则被判入狱8个月。
菲律宾籍的被告梅拉尼沙古伊(28岁)承认同意以70元与嫖客发生性关系,被判罚款1000元或监禁1个月。
与此同时,另一名菲律宾籍被告奴沙丽玛否认了让梅拉尼沙古伊出外当妓女并用她的部分收入作为生活的指控。
被告奴沙丽玛最后改变主意,对两项指控认罪,被判入狱8个月。
法官在判刑时表示,总的来说,法律对妇女和女孩采取严格的栽决。
她们应该受到保护,而不是被剥削,这些可以从对这些罪行的处罚中看出,其中大多数将被判处最高5年的监禁。
法官很满意这次的判决,也反映这些罪行的严重性,并对此向公众作出的警告,判决入狱是适当的。
据案情指称,汶莱皇家警察部队刑事调查科于9月25日下午1时29分突检了斯市的一间公寓。
警方在客厅逮捕了奴沙丽玛,而梅拉尼沙古伊则被从卧室带走,而卧室内有一名嫖客。
调查显示,奴沙丽玛自2010年以来一直住在该公寓中。她还让两名女性使用她的住家进行性交易的活动,同时也为她们寻找嫖客。
被告梅拉尼沙古伊承认从嫖客那里收到了70元,并将30元交给了奴沙丽玛。
她也承认在奴沙丽玛的安排下,自8月以来与10位嫖客进行性交易。
警方还发现了与卖淫活动有关的证据,包括WhatsApp短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