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斯市27日讯)2名走私物品的男子借水路逃到林梦,最后难逃法网,被判监禁及鞭刑。
被告莫哈末卡欣(47岁)被判12个月监禁及鞭笞2下,罚款8万4000元,或将面临额外29个月的监禁。
另一被告阿迪宁(43岁)被判入狱4个月及罚款8000元,或额外监禁8个月。
据案情指称,在10月5日下午,邦加镇警察局人员试图拦下一辆由莫哈末卡欣和坐在副驾驶座上的阿迪宁驾驶的汽车。
莫哈末卡欣拒绝停车,继续朝向淡武廊大桥及摩拉路的方向行驶。
然后他们又掉头返回淡武廊,同时被警方和其他三名交警和调查部门的警方乘摩托车追赶。
在追捕过程中,追捕的警察看到阿迪宁在双溪马丹村路将东西扔出车外。后来被警方找到并发现是走私香烟。
警方在通往淡武廊大桥的尽头设网制路障,试图阻止通往的车辆。
莫哈末卡欣超车停在路障前的车辆,并直冲网制路障驶向淡武廊邦加镇的方向。
警方又在拉布路设路障等候2名被告,莫哈末卡欣又直冲通过路障逃走,他们在孟纽村德马达路停车,随后跳进附近的潘达鲁安河,并游向马来西亚砂拉越的林梦。
两人于10月9日在汶莱被逮捕,并于10月10日至24日被强制隔离14天。
皇家关税局和移民及国民登记局也对案件进行了调查。
调查期间,2人表示游过潘达鲁安河后,他们在林梦的河岸等待阿迪宁的朋友来接应,并在林梦莫哈末卡欣的朋友家过夜,等待第二天返回汶莱。
两人还承认了解汶莱防疫指令,未经事先许可,他们不得离开汶莱。他们也承认,他们的行为对汶莱人民构成了危险。
两人承认在没有获得首相署批准的情况下离开了汶莱,并且他们没有遵守卫生部于2020年3月15日发布的限制汶莱所有公民和居民离开的指示。
两人在向移民局的声明中承认,他们没有护照。
阿迪宁承认,他早些时候在路边从车窗扔出98包香烟,这些香烟是他们从巴都阿波伊的一个朋友那里得到的。
警方再到现场取回香烟,并移交给予皇家关税局。
在皇家关税局进行调查过程中,发现莫哈末卡欣还涉及另外两项罪名。
8月19日下午,邦加镇警察以涉嫌非法活动为由在哥打巴都路拦下了一辆汽车。
司机为莫哈末卡欣,警方在车上发现违禁品,随后被带到邦加镇警察局进行调查。
莫哈末卡欣承认,他以每天45元的价格租了这辆车,并从林梦那里获得了酒精和香烟,打算以每箱20元的费用将它们送到遮鲁东的一间房子。
与此同时,2020年11月23日晚上,邦加镇警察在邦加镇进行巡逻时,发现可疑的车辆进行调查。
车辆中的乘客是莫哈末卡欣,当他看到警方调查时,他马上跑到哈桑中学附近的丛林中逃走。
然而,车上藏有违禁品,司机被逮捕并带到警局进行进一步调查。
莫哈末卡欣后来被捕,并承认协助司机将从林梦购买的酒精饮料运送到邦加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