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斯市17日讯)劳工局执法官员日前在申谷隆地区展开检查行动,扣查2名本地员工没有获得雇用合约。
与此同时,执法官员也发现雇主没有提供雇员公共假期,且发现1名外国工人滥用工作准证从事工作。
该局展开检查行动旨在执行和确保雇主遵守2009年就业法令。该局将根据《2009年就业法令》第10章对违法的雇主,如果被定罪,初犯将被罚款600元,第二次罚款为900元。
雇主未能提供公共假期给员工是违法行为,但如果被定罪,雇主将被罚款160元,重犯罚款320元。
滥用工作准证如果被定罪,雇主将被罚款600元,重犯罚款900元。
有鉴于此,劳工局提醒雇主,要始终按照《2009年就业法令》的要求监控雇员的福利,例如准备雇佣合同、及时支付工资和提供干净卫生的住所。
有关更多信息,请致电+673 2381848(办公司时间)或+673 7298989(非办公时间)联系劳工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