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斯市16日讯)随着新冠肺炎大流行在世界某些地区的迅速蔓延,在这方面,苏丹陛下恩准首相署发出文告于2021年5月31日“跨境活动暂时禁止”和“往返印度,扩展到从印度至次要四个国家的暂时禁止”。
首相署发文表示上述暂时终止的延长如下:
跨境活动暂时延长两(2)周,从2021年6月16日至30日,适用于:
1.1,暂时终止外国公民通过陆路和海港入境,包括过境汶莱,但汶莱政府批准的入境和过境旅行除外;
仅可考虑持有汶莱政府发出过境许可证的过境车辆进入和过境汶莱,前提是旅行者已获得当局的旅行批准,并且将遵守现有的入境条件和程序,用于以下目的:
(i)政府公务旅行;
(ii)需上学的学生;
(iii)紧急服务(如救护车、警察和军队);
(iv)在汶莱政府签发的跨境许可证中经免疫接种的外国注册运输经营者,以进口必需品。
1.2,在汶莱注册的跑腿人士,处理检查站暂时停止收集和交付私人物品;
1.3,暂停以工作为目的的陆路和海路通勤者。
暂时停止往返印度次要五个国家,即印度,尼泊尔,斯里兰卡,巴基斯坦和孟加拉,从2021年6月16日至30日延长两个星期,适用于:
2.1,所有从或经过印度次要国(印度、尼泊尔、斯里兰卡、巴基斯坦和孟加拉)任何机场的外国公民入境旅行。但是,根据卫生部的标准操作程序(SOP),允许外交护照持有者和在汶莱工作的武装部队成员进入我国。
2.2,通过汶莱过境所有从印度次大国出发的外国国民(印度,尼泊尔,斯里兰卡,巴基斯坦和孟加拉);
2.3,出于任何原因或商业原因,从汶莱前往印度次要国(印度、尼泊尔、斯里兰卡、巴基斯坦和孟加拉)的出境国旅行。但是,外交护照持有者和在汶莱工作的武装部队成员,以及持有已被撤销/取消的就业或家属准证的外国人或“特别授权工作准证”或“专业到访签证”在汶莱暂时工作,并将永久返回各自国家。
2.4,暂时停飞还适用于已通过预授权航班从印度次要国(印度,尼泊尔,斯里兰卡,巴基斯坦和孟加拉国)进入汶莱的预先批准外国国民,因此已被暂停。
上述考虑出入境旅行的条件将不时由跨境事务指导委员会进行审查。
欲知更多详情,可在工作时间内通过旅行热线(120)与运营商联系,或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至Travel [email protect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