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斯市11日讯)本地男子承认利用一名男子的裸体视频威胁勒索,敲诈钱财,被判监禁40个月、鞭笞2下。
被告莫哈默安迪苏马迪(35岁)认罪,他承认以323元利用受害者(25岁)的裸体视频敲诈钱财。
据案情指称,受害者于2021年5月18日至20日通过社交媒体Telegram认识了一名女性(也是被告)。
该名女子(被告)在她的Telegram帐户中使用了电话号码 +601124308328,并向受害者通过Telegram交换了裸体视频。
随后,同一天,该名女子(被告)给受害者发了一条短信,告诉受害者说她的前男友发现了受害者的裸体视频,并威胁要曝光受害者的裸体视频。
该名女子(被告)告诉受害者,如果前男友得到报酬,他不会传播这段视频。
受害者出于恐惧并同意开始从银行账号转账给前男友(甲者),2021年5月18日,受害人按照(甲者)的指示共转账105元给他。
然而,在接下来的几天里,受害者继续收到甲者的命令,甲者再次威胁可能会传播受害者的裸体视频。
2021年5月19日至5月20日,受害人再次向甲者从银行账号转账218元。受害者这样做是因为担心自己的裸体视频被曝光。
2021年5月21日早上6时36分左右,受害者收到一条来自电话号码 +673 8646947(乙者)的WhatsApp短信,该短信声称是甲者的弟弟。然后乙者告诉受害者他的裸体视频仍然存储在甲者的手机中。
乙者向受害者提供帮助删除裸体视频的费用。受害者继续将一笔20元转账给乙者以帮助删除视频。
受害者和乙者后继续在WhatsApp聊天,乙者提出要求于晚上在小酒店会见受害者,打算与受害者发生性关系,乙者要求受害者支付30元酒店房费。
然而,受害者没有回应这个提议,然后,乙者威胁说,如果他没有按照他的指示支付30元,就公开受害者的裸体视频。
受害人出于恐惧,将30元的金额转入乙者提供的银行账号。2021年5月21日,受害人向警方报案。
受害者报告说,在威胁要曝光他的裸体视频后,他被勒索了一笔钱。
受害者意识到甲者和乙者可能是同一个人后做出报告,因为两人在向受害者发送消息时使用了相似的词语。
警方于2021年5月26日逮捕乙者,在警方的一份声明中,被告乙者承认他与甲者是同一人,被告承认,他在网上找到一名女性裸体视频与受害者交换,欺骗受害者认为她是一名女性。
被告在取得受害人的裸体视频后承认,当时他假装甲者威胁要曝光受害人的裸体视频,受害人感到害怕,随后设法向受害人勒索了一笔钱。被告承认,他将受害者的钱花在了网络游戏上。
被告具有前科,被告在2019年还因企图敲诈勒索而被控六项罪名,被判入狱30个月及鞭笞1下,被告2019年2月19日坐牢,并于2020年10月19日获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