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斯市2日讯)本地妇女虐待1岁4个月的女儿,被判监禁4年。
被告同时被判罚款1500元,被告如果未能在一个月内支付罚款,将被判监禁三个月的徒刑。
被告侒布安罗丝丽娜(37岁)被控3项指控,被告承认有关的罪名。
被告被控三项罪名,即两项根据《儿童法令》第219章第28(1)条文提出的指控,以及根据《滥用毒品法令》第27章第6(b)条文的指控。
对于第一项指控指被告于2019年6月1日至30日在兰巴加南廉价住宅中掌掴受害者的左脸颊。
第二项指控发生于2019年8月22日,被告屡次咬伤受害人的四肢,即双肩、双腿、臀部和背部,然后在午夜12时至凌晨2时左右掴打及捏伤受害者的手臂。
对于第三项指控,即2019年8月27日,被告被控服用受管制药物,即“A”级甲基安非他命。
在事发事件期间,被告经济有问题,仅靠岳母给予金钱的援助,正是因为这个问题,被告对受害者产生不满。
在第二次指控中,被告说她当时很沮丧和生气,因为她的卧室空调坏了,她也觉得不舒服,经常上厕所。
受害人是被告与其丈夫莫哈默喜尔米的第三个孩子,被告已结过两次婚。
被告于2019年8月24日入住斯市中央医院生产,并生下第四个孩子。
被告于2019年8月26日下午6时左右从医院返回家时,发现受害者躺在卧室的床上。同时发现受害者毫无气息,被告看到受害者的脸和嘴角周围有血沫。受害者于当天早上6时30分左右被宣布死亡。
与此同时,被告的丈夫莫哈默喜尔米也面临刑事法典第22章第302条文下对受害者的严重谋杀加以指控,有关案件仍在调查当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