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总监发出正式指令,任何证实发生新冠确诊案例的学校,至少得关闭学校2天。
学校也可以关闭超过2天,视卫生部给予的建议、劝导和风险评估而定。
在学校关闭期间,县卫生局官员将进行风险评估,以及追踪与患者密切接触人士,同时也将监督学校的消毒工作。
全国教育部副总监拿汀诺惹玛妮代表全国总监发出公涵予各州教育局主任。公函指令中指出,教育部是在4月21日,在一项由首相主持,由卫生部、教育部以及国家安全理事会一起进行的特别会议进行后,教育部采纳卫生部的建议。
指令中也指示学校校长,一旦学校出现冠病确诊案例,得及时向州教育局、县教育局汇报。
在学校关闭的第一天,校长、县教育局主任以及县卫生局官员商讨,是否有需要延展学校关闭的期限,若校长隔离不能出席,必须有学校行政人员代表。
至于学校成员确诊或隔离,已经关闭的学校无需延展关闭期限,除非是卫生局所建议。
学校方面也得与学生家长或监护人保持密切联系,以便有效的将学校关闭消息得以传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