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从非法集会与难以维持防疫流程的角度,开档调查“争取18岁投票”集会。
金马警区主任再纳助理总监发表声明,警方援引2007年和平集会法令第9(5)条文(没有通知书下举办集会),与2021年传染病预防与控制法令第11条文(群聚以至难以执行总监指示的距离与遵守规定的命令)查案。
他说,根据调查,一批来自希望联盟青年团与非政府组织的青年,从马莫草场往国会路方向游行。
警方将传召所有涉及者到金马警区总部录取口供,并会在完成调查报告后,移交给总检察署决定。
吉隆坡警方呼吁所有人,遵守有条件行动管制令(简称条管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