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周一就高庭裁定基督徒可使用“阿拉”字眼一案的判决,入禀上诉。
总裣察署是在上午于吉隆坡高庭主簿署入禀上诉通知书,并将副本致给上诉庭主簿署和砂州基督徒吉尔艾琳的代表律师。
吉隆坡高庭上周三(10日)做出标杆性裁决,批准吉尔艾琳提出的司法复核申请,允许基督徒使用“阿拉”等四个字眼,作为宗教教育用途。
高庭法官诺比阿里芬指出,内政部在1986年12月5日命令禁止非穆斯林使用“阿拉”、“Kaabah”(圣堂)、“祷告”(Solat)等字眼,是不合法及没有法律基准的。
吉尔艾琳于2008年11约5日从印尼雅加达返回我国时,被海关充公其行李中8张含有“阿拉”字眼的基督教教材光碟。她随后在2010年提出诉讼,挑战政府的没收决定,要求法庭厘清“阿拉”字眼禁令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