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连云港市灌南县法院周五表示,女辅警许艳敲诈一案已于去年12月29日宣判,并将判决书送达被告,而被告也在法定上诉期提出上诉,案件目前正在二审审理期间。
许艳敲诈一案的判决书周四网上流传,由于案中涉及许多政府公职人员,包括市公安局分局副局长,引发社会关注。
根据流传的灌南县人民法院发布的判决书,当地公安局海州分局的27岁女辅警许艳,在2014年3月至2019年4月期间,“同时或者不间断的与多名公职人员发生不正当男女关系”,先后以怀孕、分手补偿等敲诈9人,共计372.6万元人民币(约236万令吉)。许艳事后在一审中被判犯敲诈勒索罪,判处13年有期徒刑,罚款500万元人民币。
判决书指出,受害者包括灌云县派出所所长、时任连云港市公安局海州分局副局长、时任灌云县妇幼保健院工会主席、时任灌云县四队镇中心小学校长等人。
据判决书,被敲诈勒索金额最高为128万元的刘姓受害人,曾任海州分局副局长,去年1月被法院以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2年半。
此外,灌云县委宣传部周五晚上通报,经与纪检监察部门核实,涉案的其中7名公职人员已于2019年底分别受到撤销党内职务、行政撤职等党政纪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