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加拿大法院周五公布的一项裁决,拒绝华为首席财务官孟晚舟提出在其美国引渡案中增加证词证据的要求。有关证据与美国对孟晚舟在公司的伊朗业务上误导银行人士的指控相矛盾。
无论如何,尽管法院拒绝上述陈述作为证据,但暂时同意将一份专家报告的部分内容添加为证据,但须进一步提交有关其相关性的意见。上述2份陈述来自参加会议的华为员工。
不列颠哥伦比亚省最高法院大法官霍姆斯表示,将相关陈述列为证据不会带来更多可信的发现。
霍姆斯还驳回了另外2份华为员工的陈述书,并表示该些陈述联系超出了引渡听证会的“适当范围”。员工在陈述书中声称汇丰知道华为与伊朗企业的联系。
她指出,孟女士面临的困难是,这些证据与审判范围内的问题有关,而不是引渡听证范围内的问题。
她暂时允许一名专家就美国制裁法对金融机构的适用问题撰写的一份报告的部分内容作为证据。
她说,该份报告可能会解决美国证据中可能具有误导性的一个方面,但还需要更多的意见书来证明它的重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