偿还不完的“不存在借款”!
债仔还清阿窿债务,4年后再向另一间放贷公司借钱,岂料疑遭同一组阿窿设局骗他入瓮,还遭狮子开大口索取8000令吉“旧帐”!
4名阿窿随后被捕,其中一人更被揭发曾涉及非法放贷活动,而被通缉。
2012年,31岁事主向一间放贷公司借贷500令吉,并依照指示连本带息每月偿还1150令吉,还债长达一年,对方更取走他的银行提款卡。
翌年4月,事主认为偿还的数额已远远超过借贷数额,于是取消有关提款卡服务。
待2016年12月,事主再次通过社交媒体,向一间公司借贷,他填写资料后,便接到一名自称是市场代理的人联络,以商讨借贷细节。
事主不疑有诈,而随对方与两名友人到对方公司时,竟发现是之前曾借钱的同一间放贷公司。
这时,对方才露出真面目,声称事主仍未解决早前欠下的连本带息,高达8000令吉的债务,还恫言若没在期限前还钱,事主就会遭殴打。
雪兰莪州八打灵再也警方接到投报与深入调查后,当地商业罪案调查组一支警队,星期五(22日)上午10时30分在该区域架设的一个路障,拘捕4名26至28岁的疑犯助查。
八打灵再也警区主任聂依扎尼助理总监发表声明时补充,警方援引1952年放贷者法令第5(2)条文查案,除了一人被延长拘留4天,另3人被延长拘留3天助查。
罪成者可被判罚款25万至100万令吉之间,或监禁不超过5年,或两者兼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