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深圳市盐田区人民法院周三上午正式宣判,香港十二名候审“反送中”抗争者,八月廿三日搭艇弃保潜逃,遭中国海警截获案中的十名成年被告,分别面对七个月至三年徒刑;部分家属虽喊冤却不打算上诉,以免生变。
至于偷渡时未成年的两名港人,则在认罪后不起诉并遣送出境,移交给香港警方。
根据上述法院周三公告,被控“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罪”的邓棨然和乔映瑜两人,分判坐监三年及两年、罚金两万与一.五万人民币。至于涉及“偷越国(边)境罪”的李宇轩等八人,则判刑七个月及罚金一万人民币。
未成年嫌犯廖子文、黄临福返港后,需接受隔离检疫。香港区议员岑敖晖说,律师见过两人后,发现他们神情呆滞,完全避谈拘押过程。协助十二港人的邹家成怒斥中共利用此案塑造公正审讯的形象,“绝对是一个垃圾的极权行径,是港中合谋的设局”。
十二港人关注组指出,受审港人不能自由选择律师,所谓“公开审讯”却只有中共自己人可出席,“整个司法过程完全是一场闹剧”。
根据庭审披露,邓、乔两人与“上家”联系安排偷渡计画,依指示八月购买快艇,并联系其他十人。出海过程中,所有人拔出手机卡,若遇上海警则统一口径说“出海钓鱼”,途中不时透过定位系统向“上家”汇报位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