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满工作伙伴没帮忙缴交汽车贷款,男子一气之下烧车复报警佯称汽车失窃,最终被警方揭发真相。
周三(18日)上午9时,警方接到一名男子投报,指他的皮卡车失窃,但警方深入盘查后,这名男子才承认报假案。
巴生北警区主任努鲁胡达助理总监发表声明,这名男子声称不满生意伙伴没有帮忙缴付汽车贷款而烧车。
声明指出,事主随后引领查案官前往焚烧汽车的地点,警方目前援引刑事法典第379A条文(偷窃交通工具)与第182条文(提供虚假情报)查案。
警方劝告公众勿报假案,一旦罪名成立,可被判监禁6个月,或罚款不超过2000令吉,或两者兼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