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rab男司机及女书记从脸书获知借贷消息,欲借贷1万5000令吉不果,却分别先奉上1万360令吉和3050令吉。
威北警区主任诺再尼助理总监表示,这2人分别欲借贷1万5000令吉,并被要求先付手续费及启动户口费用而受骗。
他说,Grab司机来自槟岛新港,从脸书上看到“本地银行”的借贷广告,留下个人资料后,自称银行代理的1名华裔男子联系,表示可以提供线上借贷服务,Grab司机后来进行4次转账共1万360令吉汇入该银行代理提供的银行户头。
“Grab司机后来与银行方面了解,获知该银行并没在社交媒体刊登借贷广告,当发现自己上当后,向警方报案。”
诺再尼表示,另一名被骗的女书记来自威北甲抛峇底柏淡,她是通过谷歌程序在一项合法贷款广告中留下个人资料,较后女书记与一声称贷款公司代理的华裔女子联系,后者称可以提供简易贷款服务。
他说,女书记过后转账2次共3050令吉汇入2个银行户头,较后被要求再加额转账时觉得被骗,遂向警方报案。
“警方援引刑事法典第420条文(欺骗)调查此案,同时调查涉及的银行户头。”
他指出,合法借贷是不须先付任何手续费用,民众受促勿通过社交媒体或线上贷款广告借贷,以免受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