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斯市11日讯)两名外国工人在没有根据外国劳工许可证和滥用工作岗位被捕。
劳工局执法单位官员在兰拨国家房屋计划展开检举行动时,逮捕了两名外国工人。
有关展开执法检举行动,主要是确保雇员遵守雇员法令2009,而执法官员是在私人住家发现这两名外国工人进行割草。
根据《2009年雇员法令》第86条的规定,雇主未按照外国工人许可证的规定安置工人,即属违法,根据第87条,则属犯罪。
如果被判有罪,可根据第148条被判罚款不超过汶币3千元及监禁不超过1年,或两者兼施。
对于滥用工作岗位的罪行,违反《雇员法令2009》第112(1)条规定,违者将被判罚款不少于汶币6千元及不超过汶币1万元或监禁不少于6个月和不超过3年,或两者兼施。
劳工局提醒雇主时刻监督工人的福利,例如提供雇员合同,按时支付工资和提供清洁的住所环境等。同时也不要滥用外国劳工许可证和违反《雇员法令2009》。
欲了解更多详情,民众可拨打电话:2381848(办公时间)或7298989(下班时间)询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