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油公司的引擎润滑油(俗称黑油)注册商标疑遭盗用,以供应仿冒品牌引擎润滑油牟利,贸消部官员派员登门突击检察,当场搜到逾11万令吉的冒牌引擎润滑油,两名在场男子被拘留助查。
贸消部执法主任拿督依斯甘达哈林周三发表声明,当局接到蚬壳(Shell)石油公司与该公司合法注册商标人代表投诉后,在雪兰莪州首邦市工业区一间单层货仓展开两个星期的监督,才派出官员到现场展开突击行动。
除了贸消部9名官员,随行的还有该石油公司与商标持有人代表。
他们在现场搜到提供给重型交通工具的1万0040公升各类引擎润滑油,如绝缘油(Transformer Oil)、压缩机油(Compressor Oil)、卡车和重型机油、润滑油(Greese)与滑道油(Slideways Oil)。
官员在货仓内,搜到一台连接打印机的电脑,相信货仓也是制作有关商标的地点;同时,现场也有蚬壳石油的商标标签与盖子。
根据有关单位负责人的说法,这些黑油从200公升容量的桶,分别倒入20公升的桶子,以提供巴生谷地区,每桶价格185至240令吉之间。
当局充公所有文件以助调查,所有被充公的东西,值格约11万1300令吉,两名在场的34与53岁本地男子,在行动中被拘留,当局将申请延长拘留令助查此案。
目前,当局援引2019年商标法令第101(b)条文(制作或拥有专门设计注册商标副本的东西,或有理由相信将会用来犯罪的东西)查案。
罪成者可被判罚款不超过10万令吉、或监禁不超过5年,或两者兼施。
同时,当局也将援引2011年商品说明法令第5(a)条文(为任何物品伪造商品说明)查案。
若罪名成立,代表该组职者可被判罚款不超过25万令吉,若第二次或持续动犯,则被判罚款不超过50万令吉。
当局提醒冥顽不灵的公众或商人,会持续在国内展开赝品交易活动的突击行动,并呼吁公众若有发现赝品交易活动者,可拨打执法指挥中心(ECC)热线1800886800、0388826088,或到邻近贸消局,以便当局能采取更有效的行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