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继早前向《壹传媒》集团创办人黎智英及李卓人等25人发出发传票,涉及的罪行与他们于今年6月4日参与一个未经批准集会有关,周四(20日)再向杨森发出传票,控告他“明知而参与一个未经批准集结”,案件将一并于下月15日在西九龙裁判法院提讯。
支联会今年6月4日不理警方反对,在铜锣湾维园举行烛光晚会悼念六四事件31周年,已有数案在身的《壹传媒》黎智英当天亦有现身维园。警方经调查后,先向黎智英等共13人发出传票,控告他们在当天煽惑他人参与未经批准集结,案件早前已在西九龙法院提堂。
至本月6日,警方再向24人发出传票,包括上述人士中的12人,控告他们于今年6月4日“明知而参与一个未经批准集结”,其中李卓人同时被控“举行一个未经批准集结”。
至周四(20日),港岛总区公众活动调查组人员经进一步调查后,向72岁的杨森发出传票,指他涉嫌“明知而参与一个未经批准集结”,案件同暂定于9月15日在西九龙裁判法院提堂,故当天共有26人应讯。
该26人除黎智英、李卓人外,亦包括何俊仁、邹幸彤、蔡耀昌、张文光、麦海华、尹兆坚、赵恩来、梁耀忠、梁锦威,郭永健、陈皓桓,梁国雄、何秀兰、梁国华、胡志伟、朱凯迪、黄之锋、罗冠聪、岑敖晖、袁嘉蔚、梁凯晴、何桂蓝及张昆阳,与及今日加入被控名单的杨森,其中罗冠聪及张昆阳已潜逃离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