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槟首长林冠英于周一早上约8时52分在家人与希盟领袖陪同下,乘车抵达槟州反贪特别法庭。
林冠英穿着黑色西装大衣与白色衬衫,戴着口罩抵达时,还摇下车窗向现场媒体招手。
其父亲林吉祥,母亲梁玉治,妹妹林慧英和次子林炜凯也陪同抵达。
纵然槟州行动党之前已劝告支持者,防疫期间为避免人潮聚集,呼吁支持者留守家中,关注该党直播。
不过,法庭内外仍聚集大批希盟领袖和支持者,其中包括首长曹观友、第一副首长拿督扎基尤丁、第二副首长拉玛沙米、行政议员彭文宝和孙意志,前行政议员拿督林峰成和拿督阿都玛力。
在场者有爪夷州议员方美铼、怡保东区国会议员黄家和、峇眼国会议员林冠英特别助理陈楷棕等。
公正党方面,武吉丁雅州议员魏晓隆和多名地方领袖也到场,并在法庭外高举牌子,高呼“与冠英同在”。
支持者也高呼斗争到底,声援林冠英,为其加油打气。
林冠英上周五在反贪会法令下,被控向槟城海底隧道承包商索贿后不认罪,获准以100万令吉保外候审。
据控状,林冠英于2011年3月任职槟州首长期间,向发展商扎鲁阿末(Zarul Ahmad Mohd Zulkifli)索取工程合同10%利润,协助扎鲁阿末公司取得槟城海底隧道工程。
控状声称,林冠英因此抵触《2009年反贪会法令》第16(a)(A)条文(接受贿赂罪),一旦罪成,可判最高20年监禁,罚款贿款的5倍或不超过1万令吉,视何者为高。
反贪会之前也发文告说明,周一会就槟城海底隧道案,提控林冠英涉及违反2009年反贪会法令第23条文(利用职位取得贿赂罪)。
周二则就其他案件提控林冠英涉及违反2009年反贪会法令第23条文(利用职位取得贿赂罪)。
另外,林冠英妻子周玉清也会于周二在槟州反贪特别法庭在《2001年反洗钱、 反恐融资及非法活动收益法令》(AMLA)下被控。
庭外小插曲
林冠英支持者在高呼斗争到底,声援林冠英之际,法庭外发生一宗小插曲,一名老翁突然现身法庭外,高喊“为何支持强盗”?
随后马上被现场警员制服,带上流动警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