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主行动党秘书长兼峇眼国会议员林冠英抨击指,国盟政府与高盛集团达成的“好交易”,显示国盟在公告利益和重要性问题上缺乏公信和透明。
他说,国盟联邦政府以39亿美元(约163.6亿令吉)与高盛集团(Goldman Sachs)达致和解,免除了高盛与马来西亚领袖及朋党欺诈一马公司(1MDB)的共犯责任,这所谓的“好交易”受到猛烈抨击,但国盟却对批评保持沉默。
“其中一个关键点,在于就连高盛也承认他们仅会支付25亿美元(约104.9亿令吉),而不是39亿美元。”
他周四发文告指出,高盛于今年7月24日针对与马来西亚政府达成和解协议的文告,证实了以25亿美元解决马来西亚对高盛的全部刑事和监管程序,得益的是高盛,而非马来西亚。
“其中,不只是17名现任及前任高盛董事的刑事案件获得撤销,也不会再就有关一马公司的事项,对高盛、其子公司、或其任何董事、管理人员和员工(除了前员工雷斯纳(Tim Leissner)和黄宗华(Roger Ng))提出诉讼。”
林冠英续说,高盛在其文告中指出:“该协议原则上将支付25亿美元予马来西亚政府,并担保马来西亚收到被世界各地政府单位扣押的至少14亿美元(约58.7亿令吉)的一马公司资产。
“高盛对相关资产进行了估值分析,并基于分析结果,相信有关资产担保将不会为公司带来重大风险。”
他说,换言之,高盛声称向马来西亚提供的14亿美元资产担保,以回收被世界各地政府单位扣押的一马公司资产,并不会导致高盛对此需支付任何的重大款项。高盛面对的将仅限于其承诺偿还的25亿美元而已。
他继说,这也应证了前总检察长丹斯里汤米汤姆斯在今年8月3日针对与高盛的“好交易”的回应:“……关于14亿美元为和解一部分的误导性言论。无论如何,马来西亚都会从美国司法部取回这笔资产,这与高盛的和解无关。 ”
“这是因为希望联盟政府在2018年5月执政后,与美国司法部建立了良好关系。换言之,马来西亚取回这笔14亿美元的权利,无论如何都是独立于与高盛的和解协议。”
“显然的,高盛是以牺牲马来西亚公众利益的前提下,达致了这项好交易,仅以希望联盟初始索偿75亿美元的三分之一,即25亿美元,就从一马公司丑闻中脱身。首相丹斯里慕尤丁是否已弄清为何会少了50亿美元(约209.7亿令吉),并向马来西亚人民做出充分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