摩托零件公司卖假货,遭贸消局拉队取缔货仓,充公总值逾3万4587令吉仿冒零件。
国内贸易及消费人事务部执法组主任拿督依斯干达哈林,周五发表文告时,这么指出。
他说,该部是在接获有关商标商家举报后,前往位于雪州甲洞一家摩托零件公司货仓展开取缔行动。
调查结果显示,有关公司是通过国内外的供应商获得仿冒的摩托零件,利用直接销售予个人及市场营销方式,转售予各地摩托零件代理商谋利。
该部执法组在行动中充公各种仿冒零件,包括侧视镜、时间链、化油器及离合器,逮捕1名自称在有关公司任职董事的大马人,并援引2019年商标法令102(1)(c)条文(拥有仿冒注册商标商品),调查此案。
在上述条文下,任何售卖仿冒商品的团体一旦罪成,初犯将被判处每件仿冒品罚款不超过1万5000令吉,重犯者则将面对每件仿冒品罚款不超过3万令吉的刑罚。
若个人被控罪成,将面对每件仿冒品罚款不超过1万令吉,或监禁不超过3年,或两者兼施;若重犯,将面对每件仿冒品罚款不超过2万令吉,或监禁不超过5年,或两者兼施的刑罚。
他提醒商家,需对他人知识产权给予尊重及负责,并警告个人及公司勿触犯法律,尤其是涉及销售及分销仿冒商品的行为,以免受到法律的制裁。
他也呼吁民众在市场上购买品牌商品时须更小心及明智,以免遭谋利商家欺骗;并促请民众一旦发现不法活动,可拨打热线1-800-886-800,或03-88826088向执法中心提供详情,或前往邻近贸消局做出投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