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斯市10日讯)一家本地公司昨天在斯市法庭被控5项指控,而该公司在无法提交其所得税申报表详细资料证明下,被法官判罚款汶币5千元。
Syarikat Haji Azahari Sdn Bhd两名董事,即父亲与女儿出庭作证。
法官裁定副检控官对该公司的诉讼已得到法庭合理怀疑的证实。控方提供了公司注册处和税收部门的两名证人。
法庭就公司未能提交截至12月31日的2013年,2014年,2015年,2016年和2017年的营业年度所得税申报表详细资料,而对公司的所有五项指控定罪。
法官昨天在庭上宣判之后下令该公司缴付有关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