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诗巫8日讯)在行动管制令于3月18日开始后,36名男女因违反管制令而被逮捕并控上法庭,于今在控方申请司法审核,并获得高庭法官减刑,从8天至12天之间,刑期从判刑开始算起。
今日,控方是为了避免监狱过于拥挤,以及担忧新冠病毒疫情在监狱中传播,才做出有关申请。
这36人涉及25宗案件,分别来自诗巫、达叻及泗里街。
美里及林梦高庭法官迪恩威达利在作出判决前,向被告们解释法庭判决的原因,并且也劝勉被告们在获得减轻刑罚后,呼吁家人及亲友必须要遵守行动管制令,不要随意外出,乖乖的待在家里,不要乱跑。
虽然法官认为承审推事没有错,是按照法律做出判决,不过由于现在新冠病毒疫情依旧,若是让监狱容纳太多人,则容易引起交叉感染,故此法官决定将原本监禁2个月及14天的判决,改为12天至8天之间。
由于所有36位被告都需要出庭,因此高庭控制被告闷得进入人数,每次进入庭内的被告们不足10位,余下被告们则在外等待庭警传召后才进入庭内。
同时高庭也进行社交距离,座位之间需隔1公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