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北大道将于2月1日下调18%过路费,虽然大道特许经营合约将因此而延长20年,但可为政府节省高达420亿令吉的赔偿金。
首相办公室周五发表文告指出,涉及下调过路费的大道包括新巴生谷大道(NKVE)、南北大道中环大道(ELITE)、马新第二通道、东海岸第二通道(LPT 2)、芙蓉波德申大道(SPDH)、北海居林大道(BKE)及槟城大桥。
文告说,南北大道过路费将从每公里13.60仙降至11.15仙,比1999年的每公里11.24仙更低。
换言之,大道收费下调后,从吉隆坡大使路至吉打州亚罗士达的过路费将从55令吉50仙减至45令吉50仙,而吉隆坡大使路至柔佛州士古来的过路费,也从47令吉减至38令吉50仙。
文告续指,南北大道公司所有大道特许经营合约将从2038年延长20年至2058年,确保大道公司可在不依赖政府之下有能力继续营运。
文告也表示,大道特许经营期限至届满都不会再调涨过路费,政府也不需向大道缴付任何费用。
文告指,国库控股和公积金局依然是南北大道公司的股东,这是内阁审核多方面建议后,为国人作出的最佳决定,并相信降低大道过路费将促使全民收益。更何况,这项决定可让政府节省高达420亿令吉费用,并用于人民受惠的政策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