尽管柔佛麻坡警方首开先例允许公开售卖和燃放鞭炮,惟芙蓉警区主任莫哈末赛益表示,芙蓉不会仿效柔州,“花城”不可燃放鞭炮烟花。
随着柔佛州麻坡警方今年批准公开售卖和燃放鞭炮,芙蓉警区主任莫哈末赛益接受本报询问时表示,芙蓉民众不可燃放鞭炮烟花,那是犯法的。
即便如此,每年华人农历新年,许多华团和神庙举行新春团拜时都会燃放鞭炮,对此,森美兰中华大会堂主席陈永明受询时笑着坦承,其实华团在新年团拜燃放鞭炮均属不合法,就像森华堂过去每年团拜燃放鞭炮也没向警方提出申请。
他表示,由于新春团拜活动通常都会邀请人民代议士出席和见证燃放鞭炮,所以在场的警方一般也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不会上前阻止。
“当然,如果警方出手阻止是合情合理,但他们通常都很有人情,也不想破坏农历新年气氛。”
他表示,新春团拜燃放鞭炮却没有提前申请执照的原因是因为通常华团燃放鞭炮也是瞬间之事,时间不会太长久。
芙蓉蜈蚣山天师宫主席杜法明受询说,该庙的新春团拜通常不会燃放鞭炮,因为在国内燃放鞭炮是不合法的,所以蜈蚣山都改为燃放烟花作替代。
不过,蜈蚣山理事也不会阻止善信或香客自行在神庙燃放鞭炮。
他表示不晓得华团或神庙可在农历新年期间向当地警区主任申请燃放鞭炮,“或许明年可以试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