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古晋11日讯)偷电单车不果,反而换来2年牢狱!
已经有犯案前科的21岁再基阿米鲁在案发时还试图以20令吉收买撞见其勾当的原告,并要求原告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不过最终事与愿违,而落入警网。
据悉,再基阿米鲁是于上个月22日清晨4时20分,在此间中央医院的电单车停放处企图偷1辆电单车,因此抵触了刑事法典第379A和511条文。
在有关偷电单车条文下,最高惩罚是坐牢最高可达7年,并可另加罚款,而企图偷电单车是该最高惩罚的一半。
除了这起案件,被告也在另一座地方法庭所面对光天化日持械打枪迷你超市54令吉等的控状。
而最终被告选择认罪,但由于地庭法官达央要求副检控官厘清被告之前科记录,因此安排在明日作出判决。
在这起案件下,他是被指在2019年10月29日早上9时50分,在朋岭路一带,持刀打枪属于超市的54令吉现金、10令吉的电话预付卡和一台智慧型手机。
案发后,警方在迷你超时外,找到匪徒掉落的报失手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