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多台湾人会到澳洲打工,近日却传出有8名台湾女背包客,持“工作签证”到澳洲的南澳省河地区(Riverland),在一处农场内打工摘水果,但却被身兼房东的主管威胁,要求她们提供“性服务”来换取工时,以支付住宿费等生活开销。
澳洲工会联盟日前公布报告,有8名台湾女子持457签证到澳洲的水果采摘场工作,而她们的主管同时也是房东,提供了她们一套三居室的房子,租金是每周120澳元(约342令吉)。
另外还要支付20澳元(约56令吉)的网路费、25澳元(约71令吉)的租车费,加上平时的生活杂费等开销,而她们每小时工资是16澳元(约45令吉),没想到主管竟要她们提供性服务来换取“工时”,若不答应就不给她们工作机会。
报告中提到,如果这些女子想继续留在那工作,就必须要提供性服务来换取机会,否则她们就无法获得收入来支付生活开销,8名女子在这样恶劣的环境待了6个月,最后她们决定向上级投诉,要对方取消承包资格,同时要求更换住宿并辞退该名主管,据了解几名女子目前均已离开澳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