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新北市一名劉姓男子在4個月內,連續向新北市環保局檢舉了200多宗隨地吐痰影片,因而有「檢舉達人」之稱,更領得8萬多元(新台幣.下同,約2萬港元)獎金。不過事後他被揭發造假,至少有40條影片是後期製作。新北地院周一(11日)審理案件,劉依行使變造準私文書被判刑2年,得易科罰金。
當局自2016年推出檢舉隨地吐痰專案,民眾每檢舉一宗可獲288元(約75港元)獎金,而劉男從今年1月到4月檢舉多宗案件。然而由於檢舉過於頻密,且部分影片的吐痰、吐口水狀況雷同,遂引起了稽查人員懷疑。最終,劉男被搜查時,遭發現其影片剪輯軟件中有預設自製的口水、香煙圖檔,繼而穿煲。
劉男起初辯稱原始影片檔案過大,不符合環保局格式,因此才有後製擷取所需片段,至於添加口水只是為方便歸類和標記重點片段。不過法務部調查局證實,口水圖檔其實是動畫,解像度也大致相同,加上有被檢舉人表示自己當時帶了全罩式安全帽,根本無法吐痰,故法院最終作出上述判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