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部将于11月1日起实行外国驾照转换成大马驾照措施,仅限于已把大马驾照换成新加坡驾照,以及涉及外交类别的申请,包括“我的第二家园计划(MM2H)”的成功申请者。
陆路交通局总监拿督斯里沙哈鲁丁表示,有意申请者的驾照必须是合法且依然有效,不包括学习驾照或准证、临时驾照或试用驾照。
他说,申请者国家的原驾照在获得批准转换后,将变成我国的P驾照,持有人也必须符合所有相关的条例,以确保他们真正有能力驾驶,同时教育他们服从我国的所有道路规则。
他指出,对于来自那些没有签署《1949年日内瓦道路公约》、非东盟国家,以及未与大马签署互承认协议(MRA)的国家之申请者,则必须上交通规则课及通过测试,确保他们真正理解我国的交通规则。
“而MM2H计划的申请者,若因违反该计划的相关条件而被除名,他们的大马驾照也会随之被取消。“
沙哈鲁丁继说,经签署《1949年日内瓦道路公约》、1985年《东盟国家条约》和相互承认协议(MRA)的国家之驾照,依然受到承认,持有者不需转换成大马驾照,唯必须确保它仍然有效,同时不是学习驾照或准证、临时驾照或试用驾照。
另外,他表示,为了确保执行过程的统一性,特别是没有英文译本的驾照,必须使用国际驾驶准证(IDP),来自签署《1949年日内瓦道路公约》国家的驾照持有人,采用的IDP将依照该公约所定下的模式。
“未签署《1949年日内瓦道路公约》、非东盟国家和未与大马签署相互承认协议(MRA)国家的驾照持有人,则必须使用MRA所拟定的IDP模式,有效期将依据两国的同意,以及原国驾照的有效期。有关国家亦可下放权力给驻马大使馆以发出IDP,而不需要持有人回国处理申请事宜。”
他说,基于安全理由,交通部与陆路交通局将只注重驾照的有效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