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嫌酒后驾车撞死槟市政厅职员的中国藉女司机周六早上被押往乔治市推事庭申请延长扣留令,获得推事批准警方延扣女司机4天助查,推事基于司机只有一人,因此男乘客已获准释放。
女司机代表律师在庭外表示,女司机嫁来槟已有4年,至于当时在车上男乘客并非女司机丈夫。
据查,警方当时也将男乘客押往推事庭延长扣留,相信是因为事发后男乘客试图顶包女司机,向警方声称是由他开车,结果遭警方扣留查办。
此案周五清晨6时30分左右,发生在槟城柑仔园路(十字路口)警局前红绿灯处。据知,女司机所驾驶的本田轿车路税已逾期。
警方已援引1987年陆路交通法令第44(1)(A)条文(在酒精或毒品影响的情况下驾驶导致无法控制交通工具)调查此案。
在此条文下,一旦被控罪名,将可被判监不少过3年及不超过10年,或罚款不少过8000令吉及不超过2万令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