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斯兰党前署理主席拿督纳沙鲁丁今日被控3项洗钱及30项刑事失信罪,总额约400万令吉。
纳沙鲁丁周二在地庭面控时,向法官罗芝拉表示不认罪。法官较后将3项洗钱罪保释金定为8万令吉,一名担保人;以及30项失信罪保释金25万令吉,一名担保人下保外候审。
同时,纳沙鲁丁还必须将他的护照交给法庭,直到案件结束。
在3项洗钱罪下,现年57岁的纳沙鲁丁是在2001年反洗黑钱、反恐融资法令及非法活动收益法令第4(1)(a)条下被控,涉及总额30万2069令吉60仙,这笔钱是由财政部拨款给非政府组织“全球中庸运动基金会”的款项。但纳沙鲁丁透过他拥有的Wasatiyah Centre For Peace有限公司的银行账户,将这笔拨款转移给3名收款者。
纳沙鲁丁是于2015年10月28日至2018年7月31日期间担任“全球中庸运动基金会”首席执行员,而他是被控于2018年11月至2018年12月期间,在绿野山庄的联昌国际银行分行犯下上述罪行。在这之前,首相敦马哈迪已下令中止该基金会的运作。
在此条文下,一经定罪,最高可处15年或从非法活动中获得的金额的5倍罚款或500万令吉,以较高者为准。
至于30项失信罪,被告是在刑事法典第409条文下被控,涉及总额372万1683令吉80仙。一旦罪成,可面对不少于2年至不超过20年监禁,鞭笞及罚款。
他被控于2015年至2018年之间,在绿野山庄的联昌国际银行分行和联邦土地局大厦的马来亚银行分行,以纳沙基金会主席的身份涉嫌失信。
此案是由反贪会副检察官艾伦苏曼皮莱和莫哈末扎基为首检控,而纳沙鲁丁的法律团队则由律师莫哈末尤诺斯领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