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政府周日晚发声明,形容嫌犯陈同佳是“被自首”甚至涉及政治操作的指控,完全失实。
港府指,律政司已就案件充分及全面地考虑了警方的调查及全部所得证据,确认在港只有足够证据控告陈清洗黑钱罪,没有足够证据控告他其他罪行,包括企图谋杀或所谓“蓄意计划杀人罪”。港府强调香港执法、检控、司法政治中立,完全按所得证据行事,对于无中生有,凭空捏造的说法,包括所谓的调查不足、漠视追诉其杀人罪行的情况、香港有司法管辖权而不应用等,表示深切遗憾。
随着嫌犯自愿自首,加上香港的司法程序已经结束,而嫌犯不再上诉兼快出狱,港府已向台方清楚表示乐意提供合法可行的协助,台方如在处理陈自首中提出有关证据的请求,港方会积极依法配合。
港府重申,香港现时没有法律容许将陈移送到台湾,也没有法律与台进行刑事司法协作,陈今次是自愿自首,台方应该按一般自愿自首情况处理,并希望台方务实及积极接收被其通缉和自愿自首人士,港府会在香港法律容许的基础上向台提供协助。
台陆委会斥港拒司法互助 矮化台主权
针对港府的声明,台湾陆委会周一凌晨发声明回应,质疑港府说法自相矛盾,并批评港府将台湾视为中国一部分,致双方不能进行司法互助协商。
陆委会质疑,港府宣称陈同佳“自愿自首”,但从宣布的时间点,劝服陈投案的相关人士及其背景,乃至港府的说词和操作等,均可轻易看出背后有政治力量精心操作;又批评港府一直不回应台方司法请求。陆委会也指,港方表明会积极依法配合,却又指没法律与台方进行刑事司法协作,说法自相矛盾。
陆委会认为,港府明知杀人案被告和受害者均是香港居民,却不思解决方法,意图规避自身应有的司法管辖权,是为凸显港人在香港以外的中国大陆地区犯罪,港府没有任何管辖权,并企图将台湾纳入“一个中国”的政治框架。这样的政治操作是矮化台湾主权,破坏司法正义与人权,台湾绝对不可能接受,更不可能配合操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