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相署部长(法律事务)拿督刘伟强说,总检察署尚对《刑事法典》第309条文(企图自杀)除罪化(decriminalise),仍处于咨询的阶段。
他今天(15日)在国会议会厅问答环节,回答行动党古晋国会议员俞利文的提问时,如是表示。
他指出,有关条文在马来亚独立前已存在,目前政府正向各相关单位咨询取得建议,并指欲除罪化是一个冗长的过程。
“这项研究的焦点是在《刑事法典》第305(教唆未成年人或精神病人自杀)、第306(教唆自杀)及第309(企图自杀)条文,皆与自杀有关。”
他也说,政府也就此事,计划展开一项全面性策略研究报告,也向教育部、通讯与多媒体部、青年与体育部、妇女、家庭及社会发展部、警方、伊斯兰发展局、消防局、卫生部精神科专员、媒体、研究人员和宗教单位等咨询看法。
他指出,企图自杀无法解决问题,大家必须关注身边的亲友,若发现他们有严重情绪问题应给予援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