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园霸凌令14岁男生失聪,大学生须赔超过60万令吉!
2015年一宗校园霸凌事件,瓜拉登嘉楼高庭下令9造包括5名苏丹玛慕理科大学前学生,向受害学生赔偿高达61万6634令吉20仙。
这起校园霸凌事件于2015年4月26日发生在瓜登一所中学,事发时,受害者年仅14岁,他遭霸凌后因右耳膜破裂而失去听觉,致使他终生无法进行水上活动。
马来西亚国际伊斯兰大学法律系教授聂阿末卡玛表示,法庭是根据民事法作出这项裁决,判处所有案件中的被告必须支付巨额赔偿,作为受害者的保障。
他说,这项判决也证明,涉及受害者身心灵受创的赔偿民事诉讼向前迈出一步,“由保护受害学生的权利开始,各方面都成功保护受害者。”
聂阿末卡玛周二告诉《马新社》,法庭的这项判决,也应提高人民的醒觉,霸凌行为不仅对受害者造成负面影响,同时也影响了欺凌者本身与家人。
“他们的行为非但表现出没有道德,也为他们的家人带来极大的耻辱和负担,因为家人必须拿出一笔赔偿金,而欺凌者的未来也深受影响,因为他们将在法庭留下恶霸的案底。”
他表示,校方除了遏止校园霸凌事件,也应继续监视学生的行为,才能发挥更大作用。他说,传统的施虐和取笑行为,已不适宜作为高中生对甫入学的初中生相互了解或“展现尊重”的方法。
“当校方或教师发现霸凌现象或其他社会问题出现在校园时,应该马上采取对策。”
他认为,现在是政府提出特殊及有效的方案解决校园霸凌时候。
马大教育心理与咨询讲师拿汀玛丽亚妮指出,霸凌是一种影响个人身心灵和情感的社会发展行为,受害者尤其严重影响,痛苦的经历或影响他的社交生活。
“霸凌案件中的受害者不仅身体受创,也饱受情感和社会压力困扰。”
她表示,霸凌行为也可能导致受害者终生受创,所以民众必须提高意识,意识到霸凌是不道德的行为,应当适当惩罚欺凌者。
建议通过校园团购保单保障学生
吉打新都新镇中学家教协会主席莫哈末凯烈受询说,这项案件的判决显示,校方在霸凌事件上对管理层、教师,受害者和欺凌者都须设定明确的政策。
他表示,校方应先审核及改善现有制度,为了确保学生在校园的安全,学校管理层应监督教师与管理层的职责与能力。
“教育部也应通过校园团购保单,扩大保障学生福利。”
他同时指出,这起案件备受民众瞩目,法庭的裁决显示霸凌行为对欺凌者与受害者均带来深远影响;不过,他希望大家不要从赔偿巨额的角度看待此事,应以社会病态严重性的角度切入。
他表示,霸凌事件层出不穷,以日本为例,2017年发生41万宗霸凌案件,较2016年同时期相比增加9万宗个案。他说,霸凌事件也促使日本保险公司于2019年5月新增霸凌保单,协助受害者支付法律诉讼费用。
马来西亚防范罪案基金会记录显示,我国于2015年发生3011宗霸凌案件,2016年却增至3488宗,2017年再下跌至2795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