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职业安全及卫生机构(NIOSH)主席丹斯里李霖泰说,破坏环境和导致烟霾等污染问题的人士或公司,必须严惩,包括判处坐牢。
他指出,由于目前环境相关法令的执行不严谨,因此他建议当局判以监禁,以杀一儆百。
他接《马新社》访问时说:“对于严重的案件,罚款并不足够,如果可以,我们要监禁他们,以传达涉及破坏环境和公众健康的人士将被监禁的讯息。”
李霖泰举例,污染柔佛巴西古当金金河的公司有能力缴付罚款,不过如果施以监禁,他们将以更负责任的态度丢弃有毒物。
他也引述环保分子古密星的言论说,目前我国约有40项环境相关法令和条例,不过基于执法不严谨,只有一名违法者在《1974年环境素质法令》下被监禁。
另一方面,李霖泰赞扬政府计划草拟《跨境烟霾法令》,确保违法者受到相应的刑罚。
能源、科学、工艺、环境及气候变化部长杨美盈昨天指出,该部还在等待内阁亮绿灯,以草拟上述法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