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裔富商遭绑架案”再控一名57岁的本地女子,这名相信是肉票至亲的女子,周日(10日)上午被押往柔佛新山法庭面控,若罪成将面对至少30年监禁及鞭笞。
周日(11月10日)上午8时30分,身穿牛仔裤,黑色衣服并披上红色外套的女嫌犯,被警方押往新山法庭。她不时压低身子,躲避媒体镜头。
柔佛总警长拿督古马警察总监昨晚发文告指,警方将在今日援引《1961年绑架法令》第3(1)条文及《刑事法典》第109(教唆)条文,提控这名女嫌犯。
根据媒体早前报道,这名女嫌犯相信是富商的至亲,是这起绑架案的主嫌之一,早前已两度延扣助查这起绑架案。
警方在案发后总共逮捕14名嫌犯,其中包括一名富商女至亲。不过在11月4日已提控其中的6人,包括3名本地男子、一名越南籍女子和两名越南籍男子。
相信是绑架案主谋的被告锺世明(46岁)和另两名来自越南的被告,分别为39岁的梁文松(Luong Van Tung)及29岁的陈文忠(Tran Van Chung)(人名皆译音),则在《1961年绑架法令》第3条文下被控。
同样涉及绑架案的2名本地华裔男子,在11月4日也被带往新山推事庭及哥打丁宜法庭面控。
另一名35岁越南籍女子,因涉嫌销毁华裔富商绑架案中使用的一辆轿车,在法庭上面控时表示不认罪,案展至11月17日过堂。
根据控状,他们被控于10月13日凌晨1时至5时之间联合另一名仍在潜逃的嫌犯,在柔佛新山一间民宅前绑架林姓富商,目的是为了索取2000万令吉的赎金,抵触《1961年绑架法令》第3条文,并可在《刑事法典》第34条文下同读。
在这项条文下,一旦罪成,将面对不少于30年和不超过40年的监禁,以及鞭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