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增加地方政府债务限额6兆人民币(3.67兆令吉),并在未来5年从新增地方政府专项债券中安排共计4兆人民币(2.45兆令吉),总共增加地方化债资源10兆人民币(6.12兆令吉)。
据中国央视新闻报道,第14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12次会议于8日闭幕。会议表决通过了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批准《国务院关于提请审议增加地方政府债务限额置换存量隐性债务的议案》的决议。
会议审议通过,增加地方政府债务限额6兆人民币,用于置换存量隐性债务,为地方政府腾出空间更好发展经济、保障民生。
另据新华社报道,中国财政部长蓝佛安在新闻发布会上介绍,从2024年开始,中国将连续5年每年从新增地方政府专项债券中安排8000亿人民币(4894.79亿令吉),专门用于化债,累计可置换隐性债务4兆人民币。再加上这次全国人大常委会批准的6兆人民币债务限额,直接增加地方化债资源10兆人民币。
同时,2029年及以后到期的棚户区改造隐性债务2兆人民币(1.22兆令吉),仍按原合同偿还。
蓝佛安说,政策协同发力后,2028年之前,地方需要消化的隐性债务总额从14.3兆人民币(8.75兆令吉)大幅下降至2.3兆人民币(1.41兆令吉),化债压力大大减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