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前出现案情大逆转的“男童遭电视机砸死案”,小死者的28岁继母周三(30日)在高庭被控误杀罪名否认有罪,但不获准保释,案订11月20日过堂。
女被告淑芝(28岁)被控今年10月15日下午4时至傍晚6时,于双溪诗迪亚一民宅意图致死4岁7个月大的伊班裔男童斯丹利罗宾,抵触刑事法典第304(a)条文误杀之(蓄意致死)任何人的行为不构成谋杀之罪,但有意致死或造成可能致死的身体伤害,而导致他人死亡。一旦罪成可被判监禁最高30年及罚款。
警方经彻查后,把原有谋杀控状改为误杀,并于当天将男童继母押上高庭面控,至于男童父亲则转为污点证人。
据法医解剖发现,男童头部及腰部有明显伤痕,初步相信是遭酒醉的被告踢伤所致。
男童家属之前表示,男童当时在长屋由继母照顾,父亲则外出工作,继母疑饮酒作乐没有注意照顾男童,致使他在客厅玩耍时撞翻电视机,砸中身体导致死亡。
据悉,事发时,男童被电视机压着,继母听到声响后才发现,立即送他入医院抢救;他抵达医院时仍有意识,没有投诉任何不适,继母要求将男童带回。不料,男童在返家后的傍晚期间晕倒,父亲见状再将他送往医院抢救,医务人员诊断他已无生命迹象。
事发后,警方初时以谋杀角度调查此案,并扣查死者父亲及继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