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马籍男子在凌晨时分,以每小时141公里在高速公路行驶,在撞到一辆摩托车后逃离现场,导致骑士当场死亡和女乘客摔伤。这名大马男子被告被判入狱3年10个月,禁止驾驶10年。
据《8视觉新闻网》报道,27岁的被告潘友伦(译音,Pua Yui Loon)周二(10日)在法庭认罪。法官不接受辩护律师判刑两年的请求,认为被告的行为带来严重后果,必须起到震慑作用,因此做出上述判决。
被告是本地一家酒廊的收银员,在事发前一天(2月6日),开车进入新加坡工作至凌晨,工作期间曾被邀请喝酒。
他在结束工作后,从武吉知马快速公路往兀兰方向,以极快的速度在最右边的车道行驶。当时受害人载着女友的摩托车就在他前面,被告从右侧经过,车子撞到了摩托车。
摩托车随即翻倒,受害人和女友都摔倒在地。但被告却加速离开现场,返回柔佛新山,这一幕都被后面车辆的行车记录仪拍下。事发第二天,被告在搭公共巴士从新山入境新加坡时,在关卡被警方逮捕。
报道指出,尸检报告显示死者因头部重伤死亡,其女友遭受擦伤和肘部受伤。调查报告估计,被告事发时的驾驶速度达到每小时141公里,超过了该道路90公里/小时的限速。
被告代表律师透露,被告当时感到害怕,非常后悔自己没有停车施救,希望向死者和伤者家属道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