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9岁工程师涉嫌在升降机内向12岁男童“露宝”,周五(12日)在浮罗山背地庭面控时俯首认罪,被判罚款50令吉。
印裔被告拉莫史被控今年4月23日晚上7时25分,在槟岛新港Orchard Ville公寓升降机内,向12岁男童裸露性器官,触犯1955年微型罪案法令14条文,一旦罪成可被判罚款最高100令吉。
被告声称是在药物影响下,才对受害者做出猥琐行为。
他说,受害者与其孩子同龄,他对受害者绝无恶意。
律师求情要求罚最低额
法律援助局律师求情时说,被告是工程师,月薪6800令吉,并要求判罚最低额的罚金。
推事谢慧婷(译音)最终宣判被告罚款50令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