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庭今天驳回了前首相纳吉提出的对政府进行司法审核的申请,以要求政府执行前国家元首的所谓“附加谕令”,允许他在家中服刑剩下的刑期。
法官阿马吉星认为,没有足够理据进行全面听证来进行司法复审,因为所谓的“附加谕令”只是道听途说。
纳吉代表律师沙菲宜周三在庭上表示,他们将对今天的判决提出上诉。
今年早些时候,联邦直辖区特赦委员会将纳吉在SRC国际案中的刑期从12年减为6年,并将罚款从2亿1000万令吉减至5000万令吉。
目前纳吉仍在加影监狱服刑。
在4月1日提交的申请中,纳吉声称时任国家元首苏丹阿都拉在特赦委员会1月29日(即他的任期结束前一天)的会议上签发了附加谕令。
纳吉指称,特赦委员会并没有在2月2日公布这份附加谕令,政府没有执行该附加谕令是藐视法庭。
他希望法庭强制政府执行该附加谕令(如果存在),以便让他能居家服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