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然资源及环境永续部长聂纳兹米表示,土地征用并非易事,沿着捷运路线的土地收购,需遵守《1960年土地征用法令》和《国家土地法令》。
他进一步说明,征用的土地需注册在联邦土地委员会专员(PTP)的名下,有关土地拥有两种形式的所有权,分别为所有权或储备权。
“部门正在与州政府机构合作,细化地下土地(stratum)处置方法。同时,也正在进行有关空间处理(spatium)概念的研究。”
他表示,雪隆区捷运项目发展目的,是联邦政府与捷运公司(MRT CORP)达成了租赁协议。
“租赁期限已与捷运公司达成最终确定,并与《国家土地法令》第221条文所规定的协议,以及项目开发与管理协议一致。”
他今日(21日)在出席联邦土地委员会专员与捷运公司,签署租赁协议仪式上致词时,这么表示。
聂纳兹米续指,对政府而言,土地是非常珍贵的政府资产,需确保收益平衡。租赁程式是确保政府土地,能取得最大化的回报。
“这能让捷运有限公司,依据法律规定,监管、优化和管理土地与捷运资产的使用。”
他指,只有这样,有关土地的发展和保护,才能得到持续发展。这也间接让联邦土地委员会专员,能更好监督政府所拥有的土地,避免土地遭侵占、昂贵场地清理费等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