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美里19日讯)日前在美里市发生的两宗群殴事件,涉案29名男子今日被带上法庭提控。
第一宗案性发生于今年4月14日午夜大约12时15分在柏迈再也一小酒馆的一起斗殴事件。受害者在殴斗事件中逃脱并遭一群男子追赶。
涉及此案的21名男子,今日面对5项指控。分别为刑事法典第427条文(蓄意破坏)与刑事法典第34条文(共谋)下同读。被告一旦罪成,可被判一年以上五年以下监禁或罚款或两者兼施;刑事法典第392条文和刑事法典第 397 条文一并解读,可受到被处以最长可长达14年的监禁,并且处以罚款或鞭打;刑法典第435 条文与同一刑事法典第34 条一并解读,被处以最长14年的监禁,并可能被处以罚款;刑事法典第 326 条文的规定可被处以长达20年的监禁,并可能被处以罚款或鞭打;刑事法典第148条文“以武器犯乱”,可被判最高5年监禁或罚款,或两者兼施。
被告没有认罪,案件定于5月10日过堂。
第二宗殴斗事件是于4月16日发生于本地某购物广场一家酒吧内因醉酒发生斗殴的本地男子。
涉及此案的8名男子,因在公共场群殴,影响公共安宁,今日在刑事法典第160条文(当众滋事)下被控。被告皆不认罪,案件定于5 月 17 日过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