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及“拿督级政党领袖涉嫌人口贩卖”案的62岁拿督级被告周四(17日)已在2007年反贩卖人口法令第12条文(贩卖人口以强迫劳动)下被提控上乔治市推事庭,惟他不认罪,并获准以3万令吉保释金保释外出候审,并定于12月20日过堂。
根据警方文告指,案中被告涉及与另一名在逃嫌犯,涉嫌贩运1名女子,强迫对方劳动。
槟州警察总部刑事调查组与威南县警方早前拉队到威南一家戒毒及解酒中心展开“快捷行动”(Ops Pintas),逮捕1名本地男子,并救出7名病人。
警方较后于东北县数个地方展开多项行动,共救出13人年龄介于22岁至62岁。警方援引2007年反贩卖人口法令第12条文(贩卖人口以强迫劳动)调查,涉案者一旦被控罪成,可被判监20年及罚款。
“被告是10月30日在峇六拜住家被捕,当时被延扣1天助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