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在第15届全国大选期间,除了投入8万警力值勤,也成立特工队对付任何趁机制造混乱的黑帮,以让选民有信心安全履行投票义务。
全国总警长丹斯里阿克里周六晚上发表声明,敦促各方以合乎道德与成熟的方式进行竞选,勿在竞选时营造紧张气氛,尤其是涉及宗教与种族等敏感课题。
他表示,有关方面在这段期间要谨慎行事,避免散布可能影响和平与扰乱公共秩序的指控。
同时,各方需要遵守选举委员会的竞选指南,以便这次选举和民主进程顺利进行,而警方在这段期间,成立选举罪行监督部队(Pasukan Pemantau Kesalahan Pilihan Raya,简称PP-KPR),确保各方根据选委会的指南,展开竞选活动。
“警方与选委会等相关单位,一起监控竞选与投票活动依法进行。”
阿克里指出,警方也安排“特别雷霆扫黑部队”(Pasukan Op Cantas Khas),对试图制造混乱的黑帮,进行情报、监督采取行动;这项特别部署,是为了监控企图趁大选期间,试图捞取好处的任何黑帮。
他希望警方精心准备的部署下,让大选这项民主进程,能顺利、和平与受控制下进行,不会发生不愉快事件。
他表示,警方采将采取各种必要措施,让各方都在没有受到挑衅之下,安全与有信心地履行职责。
他指出,警方在处理影响安全与公共秩序的威胁时,不会妥协,为了公众的利益,任何蓄意违法者,将受到严厉行动对付。
“警方致力确保在竞选过程、投票日与投票日之后的局势受到控制。”
阿克里提醒竞选负责人和候选人等相关人士,安抚支持者的情绪,避免沙巴邦丹南提名中心发生的骚乱事件再次重演。
他指出,这宗骚乱事件,就是一个不受控制的支持者,造成伤害事故的例子。
他表示,此案威胁公共秩序与安全,因此不该让这类事件再次发生。
警方预料大选期间出现的常见违法行为
*撕破海报
*发表煽动性言论或有煽动性行为
*争执
*示威
*网络罪行
*诬蔑
警方在大选期间违法行为而援引的法令
*刑事法典
*1958年选举法令
*1954年选举罪行法令
*1981年选举条例(选举程序)
*2003年选举条例(邮寄选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