士布爹国会议员郭素沁报警,举报巫统大港区部主席拿督斯里嘉马向法庭提交属于雪州政府官方机密的文件为证物,今天到警局录口供协助调查。
无论如何,郭素沁指出,当她于本月7日向警方报案后,翌日即收到警方的电邮,指有关举报嘉马的报案已被列为“NFA”(没有进一步行动)案件。
“我是于本月7日报案,翌日就收到警方注明发出日期为本月7日的电邮;警方都还没有向我录取详细口供,就将案件列为NFA,真的令人感到莫明其妙。”
她说,曾联系冼都警区总部一名警官,并针对案件匆匆被列为NFA案件表达不满,对方因而要她到警局录供协助调查。
“我要求警方先收回将NFA通知函,再录供,这似乎比较符合程序,但是对方却表示无需收回该通知函,只需要进行录供即可。”
“我今天在潘伟权律师的陪同下,依约来到冼都警区总部录供,看看警方如何在将案件列为NFA后,又传召我录供助查的后续会是怎样?”
此外,郭素沁也呼吁雪州政府进行调查,嘉马是通过什么管道取得未解封的州政府官方机密文件?
她强调,实际上,嘉马向法庭提交的官方机密文件只是一份会议记录,根本无法证明她涉及犯罪行为。
郭素沁是于2017年4月6日,起诉嘉马在同年3月8日,针对雪兰莪州子民基金会课题向她发表有毁谤意味的言论,并要求索取100万令吉普通赔偿、加重赔偿和惩戒性赔偿,以及申请禁令禁止答辩人和代理,重复发表相关言论。
警:不表示不调查
冼都警区主任马永来助理总监指出,警方在接受报案的24小时内,需鉴定以何条文进行调查,否则将案件列为“暂时没有进一步行动”(NFA SEMENTARA)。
他说,案件列为暂时没有进一步行动并不表示不针对案件进行调查。
“一般上,如果报案人无法即时接受警方录供,警方将会把案件列为暂时没有进一步行动,直至录取口供及鉴定援引何法令条文后,再开档调查。”
马永来周二(10日)下午接受询问时,这样表示。
“警方在向该名国会议员(郭素沁)录取口供后,援引1972年官方机密法令第8条文调查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