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业游民去年10月,在公共场所挥舞菜刀,遭援引非法持有危险罪名提控,他周二向地庭俯首认罪,被判处5年监禁。
去年10月13日傍晚,31岁的无业游民莫哈末赞玛尼在通往甘榜巴西班台的道路旁,挥舞两把菜刀,吓着路上行人,周二他在抵触《1958年腐蚀物、爆炸物及危险武器法令》第6(1)条文下被控。
赞玛尼在听完对他的控状后,向地庭俯首认罪,地庭法官茜蒂阿米娜做出裁决,判处赞玛尼入狱服刑5年,刑期于被逮捕日,即去年10月13日开始算起。
根据控状,赞玛尼被控于2021年10月13日傍晚7时10分,在临近通往甘榜巴西班台桥的路旁,在未经许可下在公共场所挥舞2把菜刀,因而抵触《1958年腐蚀物、爆炸物及危险武器法令》第6(1)条文。
由于被告没有辩护律师,因此主控官旺阿末副检察司向法庭要求,让被告能够短暂与家人相聚。